您的位置:官网首页 > 心情故事 > 内容

第二十颗星星 致25大区湖南新一区只耐你凯

作者:何夕  发布时间:2008-06-27  人气指数:  关键字:
Rss订阅 | 手机Rss订阅 | 游戏内频道订阅 | 网页错误提交

    伤口总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 

    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湮灭。 

    幸福始终充满着缺陷和虚幻。 

    象我这样的男人,总是以一种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人不同。

    一、那年的单纯

    我说我清闲,没有一点事做。   

    室友们每到周末就会盼我回来,或许他们正打牌三缺一,或许也闲着无聊想要一起出去。同学说,该配手机了,每每打电话到寝室都找不到人。他们说我很忙,忙的找不到人影。   

    我觉得每过完一周都很累,再听着电台糊里糊涂睡着,中途不会醒来。   

    阿亮说:“累?光荣,都是忙工作忙出来的。”   

    苦笑,不知道阿亮的词句库为什么会这么丰富,加上姜文式的表情看的出玩笑里带着一丝不苟。   

    但我不知道我在忙些什么,该交的报告没有交,该看的书也没有来得及看。    

    前几天遇到了小艾,她说,心情不好可以这样:“把一颗心装的满满的。”   

    有时候我觉得我心空空的。走过岔路口会不知向左还是向右,而且没有感觉。就象水,物理性质是无味的。没有味道的感觉并不好。试着什么事都没,在寝室左三圈右三圈拍着篮球又钻到被窝里,看书要么干脆睡觉,没意思。文字慢慢地爬进你的脑袋里,顺着它的轨迹走下去,到终点是匀促很有节律的鼾声。只剩下一颗心空着,找不着地方放,谁愿意收留呢,黑夜中风吹熄了迷路者手里的蜡烛。浪人?很落魄的词汇。   

    当我唱起这首情歌时,我试着把心填满。   

    闲的时候我喜欢来上网。   

    起初上网是因为它很有诱惑力,东西很多,来的也快,虽然那时候并不便宜。记得刚兴起那会,玩一个小时等于吃一顿煲仔饭。   

    我估计我永远也变不了大虾。周围的人看见级数高的分数高的就会躲,而我,挤进去撑不到一会就挂。被K的滋味不爽,所以不怎么玩,我喜欢我自己的东西,仅有我自己。   

    网上的人很杂,有句著名的话:一条狗也可以利用网络和你对话。至于现在想申请用户名和注册域名系统就会自动地提示您加上奇怪的数字或者是原因不明的下划线。   

    就是在网络上碰见了小艾。她把我吃了一惊,我以为她是我崇拜的那个人。因为它们的名字仅仅相差一个字。很容易就记住了小艾,网上仅仅几个认识的人。想起曾经痴恋时热播的肥皂剧里的女主角,叫小艾,说不出的感觉,但记起来心是满满的,那时候都快要赚走我的眼泪。   

    我对自己说我是不信命的。   

    妈会在农历的节气里烧上几柱香,我学不来,曾有个跪地拜佛的哥们遭到过我的嘲笑。每次,妈要带我去那个戴着墨镜留着花白的先生那里问问,我躲的老远,我宁愿说我怕他。   

    小艾问我属什么星座,我说我就一颗,孤独的挨不上边。小艾只好说我狡辩。其实我真的不知道,她笑,“你应该是天枰座的吧,认真,做事绝对的公平......”省略掉了一大串我认为是命相学里的套话。我不信那一套。   

    后来想起来她说这些到底有什么暗意。曾经我幻想每个人都会生活在童话的世界,以至于说话做事都得仔细想想。是含蓄吧,但有时候根本就说不出口,因此我羡慕出口成章的人。发现现实世界里真的来不的半点虚情假意,也不能说没有,只要你留意一下报纸,上当受骗的皆是。应该是某种环境才会说出什么话吧,我一直以为自己沉默的,要不学样地吐着烟圈,要不嘴角翕动嚼着枯燥乏味的物体,这是命运。到最后是爆发还是死亡,到现在说不清,觉得那字眼根本形容不上,要不就是我自己真的变了或是被环境所引申。   

    公交车报站员的声音有些机械,电信系统里的声音有些盲从,电台里的声音虽好听但那是花哨在安慰伤感的人,小艾的不同。   

    幸好我不信命,幸好我遇到了小艾。   

    夜色,温馨而迷人。   

    我不怕夜的黑,很小的时候就习惯一个人在家里睡觉,晚上一个人打着手电翻过漆黑的山头。开始遇到小艾时她叫天蓝而我叫天黑。   

    “我们是一对,白天和黑夜。”   

    “呵呵。“   

     我想小艾那刻是不是已经前俯后仰,但不至于,我看见她很安静,坐在茶座的一旁。   

    常常过来玩,因为这里幽静,便宜。我不会在这里吝啬我的歌声,粗犷高吭,优柔低沉,我喜欢沧桑富有磁性的声音。   

    我不轻易鼓掌,只有当小艾唱起《分手快乐》。我说给她雷鸣的掌声吧,没有分手,只有快乐。歌毕,屋子里飘荡着开心的笑声。   

    我理解曾被评为最差艺人在台上摔麦克的感受。唱完我一点感觉都没有,鼻塞,揣不过气,我知道,我分心了。从未有过的,当小艾鼓掌的时候。   

    怕别人期待的东西给不了别人,没法子交代。没有轻易答应别人任何事,除非我一定做的到。稳重?可笑,以为留了些许胡须就意味着成熟。   

    我一个劲地翻着歌本,我找不到,没有我最想要的。于是,我抽烟,嚼槟榔,掩饰掉我的沉寂和不安。可偏偏我对麻醉的东西很敏感,接下来脸涨的通红,快要冒汗。朦胧里看见小艾那着槟榔往嘴里送,接下来也是朦胧的脸,朦胧的眼。   

    我应该是开心的,屋里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如此。仅留下一个小小的遗憾,说不出来。   

    晚上没打电话给小艾。我走了,没有给她留下任何消息。   

    忙,好象越忙越乱。整个白天游魂样的闲逛。看惯了这里的东西,嘈杂的街,拥挤的人。   

    第二天上网看到小艾的留言:“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走的。昨天不好意思。我真的很高兴认识你,希望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   

    在黄昏时我又看见了小艾。她双手插在衣兜里,一脸落寞地向我这边走来。她说她不开心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象小艾这样的女生没有什么牵挂完全可以过的洒脱些。是不是她也在等候,说出来吧,十九岁的女孩不应该有九十岁的等候的。   

     没有唱小艾想要听的《痴心绝对》,我答应了,下次吧。   

     没有找到我最想要的《一路上有你》,小艾,我希望你是开心的。   

     要走了,小艾打电话过来说。   

    “我送送你吧。”   

    “别,我一个人来一个人去惯了。”   

     在门口等不到我最想看到的身影,那就让我再听完这首歌吧,一路上有你。

     天冷了,远处摩天轮上依稀的灯光,红的,绿的,星星点点,跟着夜市摊里的热气跳转升腾。路上的车和人似乎都加快了速度,象风一样,都急着回家吧,扬起几片黄叶,慢慢的向上飘着,等落下时已是一大段的距离。   

    我也走的很快,在街角和人碰了一下竟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脸,继续疾走了几步才下意识的回头:时尚的绒帽,简单的背包,手插在腰间行色匆匆。 

    以为分手,从此就不会相见。以为不见,就能忘了从前。   

    不知是音象店里撕裂的歌声还是头脑里猛地一阵闪电,我呆了,立在那里。这回头的一瞬间,我感情的堡垒轰然沦陷,思绪如潮水般在脑海里泛滥,窜遍全身,甚至有一种刺痛,被针扎住了心底最敏感的地方。接着,莫名的暗流从身心深处涌了出来,嘘唏不止.……   

    习惯看科幻小说使我相信我这世上真的会有偶遇。在偌大的展览馆里,我竟然在汹涌的人潮里碰了见颖,差不多满怀的照面。她象大学新生般的清纯,惊奇之后是一脸的笑。而我,惊愕的还没缓过气来就学长样的对她说: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尽管可以来找我。   

     想起来,不知道说那句话的时候是表示只顾拍了胸脯而忘了把腿站直,也许吧。   

     颖象个孩子。我们那时候还都是孩子。孩子的脾气是猜不着的,加上女孩的心思更加摸不透。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来参加同学聚会,那次是我苦苦的等,仍然没有她的音讯。电话里说她已经上路却迟迟不到,最后让所有的人都扫兴。   

     不知道她为什么约我总在周末的清晨,而等我没来得及刷牙跑到她那里她却说,真不巧,刚刚有个电话...   

     不知道她为什么老喜欢在夜里穿过她学校的那没草皮的草坪,还放肆地大喊大叫。   

     不知道她这么大人了还被市井里下三滥的骗术所骗。   

     不知道她为何不回我的消息,而如果我半天没回答她的话,就会大发雷霆。   

     …… 

    我不敢看颖发火时的眼睛,针尖一样的犀利,她的肩膀是瘦弱的,散发着好闻的味道,我从背后抱住了她。 我告诉她,“我喜欢你”。   

    通宵的时候觉得第二天还很遥远。最后的夜吧,我觉得还是铭心的,颖坐在旁边,没说一句话,默默数着时间。我也陪着她倒数,漫不经心的死盯着老掉牙的电影。待到黎明到来才知道分离就在弹指一挥间,想留住却只剩下了最后一眼,监守的感情堡垒彻底倒塌。落魄,我这样形容我自己,落魄的我走回落魄的街。    

    我遇到了小艾,也是在天冷的时候。   

    我喜欢小艾双手插在衣兜里的样子。   

    我问,是冷吗?   

    不是,这样的话就会使人看上去觉得腰细了很多,是s型的。   

    捧腹,肩搭着肩大笑不止。   

    我贪睡,连整个头都蒙在被子里。突然,只觉得有阵冷风吹过,两跟冰棍刺到了我的脸上,是小艾,从户外回来不停的撮手,双手贴到我的耳根。   

    我喜欢独行。我说,你别陪我了吧,我一个人就好了,可她仍然站在那里。   

    我很在意,特别是她整晚的不归,她不语,双手木然的插在衣兜里。  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对我承诺过什么或者真正的实现过什么。过于在意之后反倒变的随便,很随便,最后没有了任何的结果,过程是错的,以至于后来没有合适的解。  

     天又变的冷了,叶子一片片的落.   

     窗子外呼啸的寒风刮得我不敢出门。我围着火炉子,等待炉里的面条有八九分熟,捞起来稍微放点佐料,就这样当作是晚餐。 悠然,都是不忙工作闲出来的。自然地也就没有什么别的可想,要不顺手翻翻床头滥调的小说,要不很舒散地吐着烟圈。圈圈袅袅地向上升腾,越来越稀,渐渐变淡,最后是轻轻地随着时间湮灭。   

    感情不正是如此吗。脑中设定的公式运行变的久了就会不堪外界环境的变化而灰飞烟灭。   

    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我才会赖在床上,这天气除了美美的睡觉再也没有更好的消遣。第二天清晨我依稀听见了电话铃声。   

    “喂,单单,该起床了,今天一起出去吧,到我家来找我。”   

    “哦”…… 

     挂了,短暂的还没想起要说什么,但听出来是颖的声音。   

     到她家门口已经十点,她早已等在那里。   

     ”这么迟,昨晚上干什么去了,算了,算了,走吧,去医院”。   

     她没病,是看她一同学。   

     她说她跟我同学那我也就跟她的同学同学,还说十二点以后她要去见一个聊了两个小时的网友说我就别跟着她了。   

     她一点没变,还是个孩子,当她说有事打电话给她时问我说我是否还记得她的电话号码。说完她走了,我想再多看她一眼,红色的的士早已拐出了我的视线。   

     很晚了,颖家的电话还是没人接,于是我打开电脑,知道她这时候要是不外出就一定在网上。结果,看到的是她灰白的图象。明显感觉到电脑的反应开始变慢,我明白,我开始着急了。   

     恰巧碰到了小艾。   

     “嘿,在干什么?”   

     “急着找人,等下聊。”   

     “呵,不看看我吗?”   

      至少小艾很快乐,我以为。我看到了,在那头的她和我所联想到的形成巨大的反差。一年没见了吧,阴郁的脸,双眼死盯着屏幕,没有任何的表情。但,她的双手赫然插在衣兜里。   

     “很冷,打字费力。”   

     以后屏幕就一直定格在那里,只有右下角的时间栏还是走动。   

     …… 

     夜市里簇拥的人群,花花绿绿伴着橱窗里绚丽的炫影,摊位上腾腾的热气和沁人心脾的香味。冷风吹来,地上飘零着衰败的黄叶,吹的帐篷瑟瑟作响。远处的汽车照亮了拐角里的胡同,亮光一闪一闪。   

     我想起什么。   

     回头,一片叶子划落之间,发现时尚的绒帽和简单的包统统消失不见。 


     二、 第二十颗星星

     秋叶飘落后的第三个轮回,我已身在南国。 

     街边茂盛的榕树和绽放的木棉花告诉我这里是一片生机勃勃。可是我的心终究是一潭死水,以为再也没有人能在我心底激起涟漪。 

    我仍然看碟,翻古老的小说,走过树影班驳的小巷,然后唱自己的歌。 

    颖打电话过来说,“你的嗓子需要润”! 

    是不是她的容颜已经憔悴了很多呢,我想。果然,从她新寄来的照片上看得出那是一张写满哀愁忧怨的脸。三年,无情的光阴竟在她的脸上划满了伤痕,竟在我心里留下了溶解不掉的沉淀。我端详着她静止的脸已至夜深,外面漆黑一片,暗无天日,于是我唱:“Oh,my love,my daring……”。 

     “也许过去的只能当做回忆”,小艾这样说,“在你那篇小说里写的是我对吗?单单,要是这样,我也许会幸福一辈子”。 

    “安妮说了,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梦,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湮灭”。 

     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引用过来却难掩饰我的简单,简单得穿一件灰格子衬衣,旧牛仔裤,白帆布鞋。这正适合南国的天气。 

      当我低头想去拣一片落叶拾起我的回忆的时候,我遇到了sugar。白色的帆布鞋,她的笑就象春天的洪水一样在我心里泛滥。 

      “你们怎么穿一样的鞋,情侣鞋?” 

      “呃!”…… 

      “叫你不要说的嘛,昨天我们逛街干的这点破事全让他们知道了。” 

      哄堂大笑。 

      喜欢她的笑脸;喜欢她的长发;喜欢看她踮步小跑;喜欢她坐在沙发上手足舞蹈的样子…… 

      她说,我的鞋坏了。我说,是因为你不停的在我脑海里跑步。她笑的一脸灿烂。 

      她说,我在你脑海里跑步你不累吗?我说,扯淡,用根线把乌龟蛋串起来,然后去扯她的头发。 

      她说,明天早上我给你带早餐吧。第二天早上我就看到她一路小跑。 

      她说,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接着坐在沙发上摇头晃脑。我笑,从未笑的这么释然。 

      她说,有人约我去看日出,我想和你一起去看,他没你好。 

      …… 

      于是我把sugar告诉了所有的人。我碰到了我的梦,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把她做完,沉醉在梦乡里不愿醒来,生怕自己会被吵醒。 

      从嘈杂的办公室里传来了楠哥利落的声音,“你是没信心吧,有了梦想就去做……” 

      少伟瞪开了朦胧的眼:“爱情是个梦,不要等梦醒了再去回味她的美妙!” 

      时间定格在那个灯火阑珊的十月二二。 

      那一夜,我和sugar并肩走过湿辘辘的花园,揣着她的手为她吟唱,不由自主地抠乱地上的草皮,激情融化了四周的静谧和她的笑,和一前辈躺在湿地上数星星,在她楼下看着房间里的灯光久久不愿离去。 

      楼道里的灯亮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那前辈马上冲上去搂住了那个女人,他回头对我喊道:“哥们,我已经数到了二十颗,看你还只数到三四颗的样子,加油。” 

      原来到第二十颗就可以分享爱情的甜蜜了,而我才刚刚开始。 

      从窗头看见sugar挥手的倒影我才站起身来离去,回到家仍然念着前辈的话,想想自己在那多躺一会是否会数到五。 

      手机剧烈振动,赫然一行字眼:“单单,我想你们都误会了”。 

      sugar的回复竟如此简单,只有寥寥数字。我冲上天台,发疯地拨她的电话,那刻,没有什么声音能比“嘟-嘟-嘟”来的刺耳。我失败了,结果可想而知。 

      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比电影和音乐更加的抽象。以前听老师说,电影是一门形象的艺术,最抽象的艺术形式是音乐。 

      我开始找宗教,性,暴力一类的影片,听狂乱的重金属。从《这个杀手不太冷》,《七宗罪》到《搏击俱乐部》……还有狂放的德国战车。 

      当你似乎看不懂我写的日志,那么你更加不会了解我的寂寞。人总是在寂寞的河流里逆水行舟,流尽了泪水才会到达幸福的彼岸。可是,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梦,我该哭泣的,该哭泣的时候却没有眼泪。    

      灰格子衬衣,旧牛仔裤,我喜欢这样的装束。喜欢Eagles,喜欢这五个嬉皮,喜欢Meisner的长头,发,喜欢Schmit在台上做鬼脸弹吉他的样子。这晚我心血来潮听了无数遍《hotel california 》,怀旧?我笑,是不是只有在咖啡厅才能体味到这种已经久违了的感觉,我约上了sugar。 

      对面的十字路口,璀璨的霓虹,缓缓的轻音乐,彬彬有礼的侍者。没有喧嚣,没有觥筹交错。 

      我们相视而坐,隔着红烛能清晰的看到对方的脸。我谈笑风生,sugar只是默默地做个忠实听众,婉约依然。一阵冷风吹过,美妙时间凝结成的固体就这样被升华,吹灭了蜡烛的同时也吹乱了我额前的头发。这一刻,我心烦意乱。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以前我想,碰到你就象是贾宝玉刚见了林黛玉一样,“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可是现在,我后悔了,要是时间能够倒流到那个十月二二,我宁愿在那之前我已经死掉了,只剩下冰冷的躯壳和游离的灵魂。我宁愿那天没有说那些话,可以让你继续无忧无虑,宛若精灵。过不了多久,我们各自回家,树上也就会光秃秃的,没有一片树叶,从此不再飘零。 

      也许简单就是快乐,sugar如是说。我很简单,但不快乐,不快乐是因为你。 

      静止,除了音箱里的老英文歌。我给你唱首歌吧。 

      “Oh,my love,my darling ……God speed your love to me!” 

      一曲荡气回肠,华美而苍凉的乐章。 

      我牵着她的手,紧紧的抱住她,亲吻她的脸颊。这是我的全部,倾注了所有,只觉这一生当中,诚以这一刻光阴最为难得,全身暖烘烘的,但愿天长地久,永恒如此。我该笑的,该笑时候没有快乐。 

      “时间不早了”。 

      “噢,把这里当做我们的老地方吧”。 

      “今晚的披萨味道不错”。 

      “想尝尝我的手艺吗?” 

       …… 

      很庆幸在南国能有四个老同学陪伴。少伟和妮的感情一直被我们津津乐道,他们是高中班上仅有的一对。七年,晃如隔世,幸福始终洋溢在他们脸上。 

      每每同学聚会,我都会亲自下厨,炒几到家乡小菜,斟上一杯酒,道不尽的同窗情谊。 

      “单单,把你那位一起叫过来聚聚吧”。 

      “别提了,她肯定说她已经吃过了”。 

      于是我拨通sugar的电话。 

      “我吃过了,下次吧”。 

      扫兴,只有少伟在一旁解释。“丑媳妇,不愿见各位知识分子”,接着一阵大笑。 

      第二天清早,我收到了sugar的短信。 

      “今晚做饭吧,一起去买菜”。 

      我猛地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脚,为她第一次主动的短信。我算计着厨房里的油烟酱醋,甚至准备好了一份长长的购物清单。 

      我说,我是第一次单独给女人做饭。 

      她说,这应该是你的“处男作”。 

      我说,这鱼是清蒸呢,还是红烧呢。 

      她说,清蒸吧,八分熟的时候再放香菜。 

      我说,鸡蛋里放点葱花吧。 

      她说,煎荷包蛋呀,一个一个的煎,多放点油 

      …… 

      少伟曾对我说,谁要是能成为我的女人,肯定会很幸福。我苦笑,他这样恭维我意味着饭后我还得洗碗。回过头去看见少伟也是一脸诡异的笑。 

      这次仍然是我洗碗,sugar却没说同样的话。 

      我们上了天台。 

      整个城市被巨大的黑幕笼罩,繁星点点,万家灯火。远处传来忧伤的风笛声,我想起了《Titanic》 

  “You jump,I jump!”。作为平民的Jack被邀参加贵族的晚宴,他精心的梳齐了他的头发,借了一身燕尾服,活脱脱一个绅士,在大堂学起贵族们吻手礼的样子。当Rose从楼梯上走下时候,Jack托住了她的右手,躬下身去深趁一吻,说,从电影学的,一直都想这么做。 

      我亲吻了sugar的手,拥住了她。 

      “今晚很多星星哦”。 

      “比二十颗还多吗?” 

      “恩”。 

      曼妙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不知道sugar的感觉是否漫长。她走了,跑的飞快,头也不回。 

      也许我该相信的,当她说星星很多的时候,但是,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我向所有人倾诉,秋叶落了,在没有星星的夜晚,她和大树终究别离。 

      颖:“关于爱情,值得怀疑”。 

      小艾:“还记得那年的岳麓山吗?万山红遍,层林尽染,那时候是不是也终究别离?你本该幸福的,可你从来没给我唱过歌”。 

      …… 

      我仍然简单,喜欢灰格子衬衣,旧牛仔裤,看碟,翻古老的小说。 

    三 、贱妾何聊生

    十一月份的某个周日,我和少伟来到了暨南大学。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为把优秀的中华文化传播至五湖四海,这种崇高的办学使命激起我对她的神往。 

      初入正门,白色的圆拱门显得磅礴大气,叶帅的题词钢劲有力。渐入校道,一阵稀疏苍凉之感,因是周末,宽阔的校道上几乎没有人影,运动场上倒有稀拉几个人。逐渐深入,一偌大人工湖,小桥流水,庭台歌榭,一群鹅扭着笨拙的身躯曲项天歌。 

      我想到了岳麓山,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大学城。 

      那年岳麓山的枫叶格外的红。从北门进,一直沿着山路,走到山顶的风光带。不论什么时候,山顶都是人流如织吧。到禹王碑,黄兴墓,鸟语林,盆景园,还可以从山顶看大半个长沙城,橘子洲,体育馆,天心阁,猴子石……再从南门下山,到佛学院,爱晚亭,岳麓书院,东方红广场…… 

      那年的爱晚亭下聚满了各国的旅游小姐。 

      当巴西小姐出场的时候,秀的是热辣奔放的桑巴。 

      小艾说:“这辈子,要是能去到巴西该多好啊”。 

      当青岛小姐出场的时候,艳压群芳,其他佳丽顿时黯然失色。 

      小艾说:“能去下青岛也好”。 

      多么向往北国的荒芜苍凉,白雪皑皑!可是身在南国,看到的是需要水分的甘蔗,生性娇气的红豆。事过境迁,事过境迁啊,要是能回到三年前,回到那年的东方红广场…… 

      三年前的东方红广场为我哭泣,毛泽东铜象为我见证。那条街永远是喧嚣的,行色匆匆的学生,推着自行车的老者,那趟准时的202。此刻我的心是静止的,静的只听到时钟“滴答”的声音,和小艾分别的场面象是一部无声在我脑海里播放不停。 

      时至正午的时候走过暨大食堂。 

      堂门外,学生会的一群人在组织一些精彩的节目,象猜谜语,逻辑推理之类。 

      一女生笑盈盈地走过来对我们说:“同学,你们是先吃饭还是先参加我们的活动呢”? 

  想起六年前我大一新生那会,刚进校满,就有师姐迎上来问:“同学,新来的吧,辛苦了,接待处往这边走。”到我大二的时候,我在校门口一边挂彩旗一边招呼新来的师弟师妹:“新同学,一路辛苦,接待处往这边走”。 

      吃吃暨大的学生餐如何?我和少伟不谋而合。于是,两个走出校门已久的人又端起盘子,坐在圆凳桌上吃的津津有味。 

      沿着暨大的校道,有一块突兀的大石。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攀缘上区,驻石远望,吟起了那首著名的《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治世能臣,乱世奸雄”的曹阿瞒的浪漫情怀不过如此吧,来看看他最宠幸的女人吧。 

      卞夫人最受曹操的宠爱。曹操每次打胜仗回来,都会带很多战利品给他的夫人们,金银珠宝之类。到卞夫人挑的时候,她不拿最贵重的,也不拿最轻贱的,专挑不大不小的。曹操就问道:“夫人,你为什么专门挑中间的呢”?卞夫人道:“拿最贵重的显得我贪婪,拿最轻贱的显得我虚伪,我还是拿中间的的吧”。就因为这样,卞夫人成了曹操最爱的女人,后来曹丕,曹植,曹冲都是卞夫人所生。知曹操心者,唯有卞夫人。那几个有名的“建安之子”都是卞夫人所生也证明了只有她才是曹公心中“唯有的杜康”。 

      走过暨大礼堂的时候,有剧团的同学们在排戏,正是那出《霸王别姬》。 

      当韩信四十万大军铁桶一样把项羽围在垓下,四面响起了楚歌。楚军将士们听到了家乡的小调,想到自己的妻儿老小在家等着他们,顿时军心涣散,纷纷倒戈。楚霸王不愧的楚霸王,在这种情况下,他那出了先入关中,火烧阿房的气势,镇定的在最后时刻还有心情跟她的虞美人载歌载舞。霸王升起了营帐,点起了蜡烛,斟上了酒,拔出了寒气逼人的宝剑,唱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而虞姬心领神会,在霸王唱完之后,端过一杯酒,跟着霸王附和“汉兵以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歌毕,虞美人夺过霸王的宝剑,哐啷一声,宝剑已摔在地上,上面沾满了美人的鲜血。 

      楚霸王终究是用情之人,何等的英雄气概,他把所有的仇恨都泄愤到了秦人,秦地上,于是大杀四方,火烧阿房。到最后却连自己的跨下宝马都不忍心伤害,更不用说自己心爱的女人了。但见美人为己而死,带了随从八百骑冲入汉军阵营,最后自刎乌江,跟美人到天堂又幽会去了。 

      虞美人绝不会只是个简单地和霸王谈谈情撒撒娇的女人,她应该是外柔内刚的人。她的心里应该是有着很大的宽容和慈悲。不是针对某一个弱者而是一个整体的怜悯。对于战乱,她有着自己的矛盾和怀疑。自古英雄争何事,赢得沙场战骨寒,一直觉得这是当年戏曲作者想通过故事来告诉我们的。“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虞姬是美丽的,虞姬的凄凉的,虞姬是绝望的。她望着自己深爱的男人,不忍心看到他穷途末路,不想成为丈夫的累赘。当我们叹息“虞姬虞姬奈若何”时,而显得最后的自杀仅是为了自杀而自杀了。 

      戏从这里落幕,虞姬自刎而死。霸王看到自己的女人自杀而死后是怎样的表情,我们不得而知,从戏里也看不到。我们可以想象,在那样的环境下,每一个男人是否都会跟霸王一样往敌群里冲呢?是跟美人死在一块还是自刎乌江? 

      同学们的表演难免生涩,因是排练,重复了许多遍。 

      每次看《霸王别姬》,都会泪流满面。不是气势恢弘的战争场面,而是霸王和虞姬的爱情故事。也会感叹,一生得一虞姬,夫复何求?但单从故事的结局来看,幸福始终是充满了缺陷和虚幻。 

      看了《霸王别姬》,我跟少伟聊起了电影。关于过去,关于事业,当然,最多的是爱情. 

      我想,如果两个男人在凌晨一起聊天超过三个半小时而且眼圈红的跟房间里的灯泡一样,那么他们是真正说出了他们的心扉. 

      七年,少伟跟妮的感觉走到了终点.从大学里同学们一直认为是模范的一对儿到现在的各奔东西,究竟是怎样的凄美,从少伟满是忧伤的泪水和痛楚的表情中就可得知. 

      这让我想起一个词汇:七年之痒. 我不能完全的解释出她的意思,在我看来她应该出自一个典故吧.跟少伟跟妮的故事比起来,到底是七年就应该有一个轮回还是人生必须经过一段这样的酸楚的"七年"呢,但愿我是把她的意思给曲解了。 

     《肖申克的救赎》是最感动我的一部电影。主人公蒙冤入狱,受着暗无天日的牢狱之灾,却没有被突如其来的横祸撞倒,而是忍气吞声用一把小锤花二十年的光阴挖掘一条通往光明世界的隧道,何等隐忍,何等执着,何等韬光养晦,何等让人肃然起敬。 

      于是,我们聊到了“我本是女娇蛾,又不是男儿郎”;周围响起了《断背山》上悠扬而纯净的乐曲;看到阿甘任凭一股傻劲从橄榄球场跑进大学,跑出越战战场,跑成百万富翁;叹息《红磨坊》里的纸醉金迷;直到北大西洋冰冷的水底,海平面一片死寂,夜空中流着眼泪的星星,有人划着一条小船吹着苍凉的哨音“Anyone can hear me?”周围全是漂浮的尸体...... 

      蝶衣涂上粉底画上油彩看着镜子里的小楼说:“师哥,让蝶衣为你梳妆吧”;当小楼迎娶菊仙的时候,碟衣质问他:“不是说好一生一世的吗?就是缺一天,缺一个时辰,缺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小楼怒对碟衣:“师弟,听好咯,那可是戏!”断背山上,两个男人赤身裸体忘情的嬉戏;直到Jack死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背向着Ennis熟睡。Ennis还来到他们共同有过的房间,抚摩爱侣穿过的衬衣。廊桥旁的集镇,女主角从丈夫车里的反光镜里望见罗伯特冒着滂沱大雨,雨水和泪水交织在了一起;阿甘疯野地冲出舞台,淌过水池激情地拥吻珍妮;红磨坊里的一个无名小卒深恋着舞台上的名妓;露丝吃力地拨开杰克已凝成冰的头发,深吻他的前额,杰克却顺着月亮的倒影永沉海底…… 

     是罢,少伟蹲在我的旁边,我透过近视镜看到他瞪大了眸子:悔意?仇恨?希望?…… 

     少伟说,他从不后悔,怪只怪他不完整的家庭。他爱她,恨她,恨她的不得已。他希望自己,将来某一天能够风光的去见妮。 

     而我呢,不得不向现实回归。面对少伟和妮的七年我显得苍白无力。我一直追求我梦想中的虞姬而现在这个梦已经粉碎。我们都是凡人,所以都不能超脱,用这句话掩饰我的虚伪。 

     sugar就象一株月季。我满怀希望地冲过去,却刺得我满头胞,痛痛痛痛!你总该会凋谢的吧,我想,于是我变成毛毛虫守着她。没想到她的身边一会儿来蜜蜂,一会儿又来只蝴蝶。她丢下一堆东西,我一闻,臭的,是蜜蜂屎。好不容易接到她落下的花瓣,我说,这下你该枯萎了吧。没想到,过了一月,她又开了。 

     第三天,少伟走了,踏上了开往长沙的火车。兄弟,未能赶上你的离别酒很是歉意,留给将来吧。在枫叶透红的地方,为你说的“跟妮这七年我从不后悔”干杯! 

     也许,只有等我们再过个七年,回首当初的人和事,想起在宝源花园某个房间里凌晨三、四点痛彻心扉的谈话,就会觉得:这何尝不是一本小说,何尝不是一部电影,何尝不是一出戏剧!究竟幸福是否充满缺陷和虚幻?究竟是庄公为蝶,还是蝶为庄公?究竟是人生如戏,还是戏如人生?再等个七年,十七年,七十年,我们再揭晓她的答案。

    四、想象与宿命

     我迷上了网络游戏,角色名叫sugar.当现实和想象相差的很远的时候,我选择了用虚幻来拉近他们的距离,这种满足感让我沉醉. 

     在新手村,我不知道该如何走路,如何穿衣服.在野外,面对强大的怪物我束手无策,四周没有人影,感到孤立无援.在城市里,虽然任务繁杂,我仍然乐此不疲. 

     我开始学会了技能;带上了厉害的宠物;跨上了拉风的坐骑;穿上了时尚的外套;用上了至尊的装备. 

     亚特大陆为我的出现而感到荣光,千百年来被恶魔所侵占的王国看到了希望.我如苍月下冥思的身影,阳光下伟岸的身躯.无畏的勇士,吹起你们的号角,为生存而战,为荣誉而战!我就是万物主宰,世界之王! 

     暴力是泄愤的最好方式.在低级的怪物地图上我所向披靡,尽情的屠戮.我已对地上屈死的冤魂视而不见,早已习惯了血腥.尽管知道终究有一天会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脱. 

     我在放逐所遇到了Linda,一个显赫家族的贵夫人. 

     "座下所犯何之罪孽?" 

     "我杀人无数"! 

     "为之若何"? 

     "我空有一身绝技,却不能让她臣服.我憎恨,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跪在我的脚下"! 

     "嗜血者,放下你的屠刀吧,恩恩怨怨何时了?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已陌路,何必回头?芸芸众生,皆有宿命,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罢了". 

     这天小区停电,我不得不回到了现实. 

     走到街上,还是忙碌的行人,吆喝的小贩,准时的公交车......我到菜市场买最便宜的小菜还跟老板讨价还价,去熟识的小店赊上一包廉价的香烟,这时候,我真觉得我只是为了游戏而游戏了. 

     只有Linda不会.她已分不清什么是游戏,什么是现实,也许是入戏太深. 

     她是个漂亮而富有的女人.用她的话说就是她可以不要男人养,自己拥有豪华的奔驰车和很多漂亮的小伙子;她可以自主的选择晚上去哪个富人俱乐部或是跟哪个男人过夜.她精致而细腻,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向上扎起一个髻,身上透着范思哲的味道. 

     就这样一个女人,却为游戏分了神. 

     当她虚幻世界的老公在游戏里为她送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时候,她彻底的被感动了.然后就是见面,谈情说爱,跟他同居...... 

     她有了他的孩子,他却一去不回. 

     Linda给我发来两张图片。一张是自己站在海边骑着高头大马,一脸痛苦的表情,后面是惊涛骇浪;另一张是游戏截图,她站在波涛汹涌的亚维特海边,跨着她的坐骑,面部的表情就显得有些游戏样的机械. 

     此刻,我似乎也分不清两张图片哪是现实,哪是虚幻.分不清别人,更分不清自己. 

     Linda打电话过来说,她要把孩子生下来,想要个大眼的儿子,取名字就叫亚维特. 

     某个冷风肆虐的夜晚.我和大吴开车去了酒吧. 

     大吴是某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三十出头,事业有成,至今未婚.他跟我打趣道:男人嘛,结婚不宜太早.一结婚,你就不叫男人了,叫奴隶. 

     我笑,这些话不象是从一个高级白领口中说出来的.不过,追大吴的女人也许可以组成两支足球队打比赛了吧.他自己也夸张的说他们家都快被踢破了门槛.我想,大吴是有他自己所想,想过他自己想要的生活吧. 

     舞曲震耳发匮,灯光扑朔迷离.所有男人女人都舞动着他们的身躯,扭动着他们的臀部.诱惑的手势,暧昧的眼神.腾起的烟雾将所有的骚动发挥到了极致. 

     我开始和一个女人大胆的对跳.从她的脸到她的脚跟,我摇头晃脑地看情了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瓜子脸,丰满的胸,细萸的腰,高挑的长腿.最后我贴住她的耳朵,大声的喊. 

     "你叫什么名字"? 

     "Linda"!如游戏般梦幻,又是一个Linda. 

     "可以赏我一杯猫尿吗"? 

     从舞池里出来,我完全看清了她的样子:淡妆素抹,面若桃花,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比比干多一窍,比若西子胜三分.不过,总觉得她身上缺少了一种什么,比如说知性. 

     她是个三十岁的女人,只是保养的很好,她说. 

     我老家在农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十七岁那年我辍学了,外出打工.在外边的花花世界我迷失了方向,十九岁那年,我成了一个富翁的二奶,过上了那时候以为是自己想要的日子,两个弟弟也得到了照顾.到现在已经三十岁,没有生小孩,眼角开始爬上了鱼尾纹,容颜一天天老去.我开始担心我的下半辈子,我该靠什么生活. 

     当初她是现实的,以为得到了物质就得到了所有.可以现在她觉得,她失去了比物质更重要的东西. 

     在酒店的房间里.我可爱的象个孩子.一会儿拿枕头,被子相互打趣;一会儿贴在床角玩倒立.顺理成章,我们开始疯狂地做爱,从床上到地板,从椅子到浴室...... 

     我激动的打翻了红酒瓶.红酒啊红酒,喝一杯情深意切.到最后的高潮,就象是倒尽了的红酒只有一滴一滴...... 

     我和大吴从酒店出来,到停车场,看见一陌生人躲在车旁.我们冲过去,对着那人一阵拳打脚踢,然后对他吼: 

     "Run forrest run!" 

     酒醒了以后特别适合想家. 

     这时候,爸妈应该是坐在壁炉旁边看他们喜欢的电视剧吧.只是桌上是不是还铺着那条大红的毛毯;我房间里的单人床还在吗?是否还盖着我那条蛋黄色的鸭绒被? 

     我往家里打电话,传来爸略显苍老的声音. 

     "爸,我想买房". 

     "受委屈了是吧!你看看你自己,多久才打一次电话回家". 

     "恩,我记得了." 

     "就凭你现在的成绩,你觉得值得我们送你一套房子吗?就是我给你付了首期,你供的起楼吗?" 

     我没话说,连说"我错了"的勇气都没有. 

     "你妈在旁边,跟你妈说说". 

     妈肯定是急着想听到我的声音,我似乎看到了她抢话筒时急切的样子. 

     "单单呀,还好吧,吃苦了吗?" 

     "我...还好,你跟爸要多注意身体." 

     "你爸的意思呢,是不是你在外边买了房就不打算回家了,到时候让我们老两口怎么办." 

     "呃......" 

     "别想那么多了,早点回家,好好跟你爸说说,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想啊,等你结婚,就在市区给你买套房子." 

      家里放电话的桌子是离壁炉很远的,我从话筒里听到了妈的手在颤抖,我早已泪如雨下. 

      如果我回家了,会抢着给妈做家务;会给老爸捶背;会把我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会小心地扫落我树架上的灰尘;会仔细地翻看老照片...不会再赖床到十二点;不会跟爸妈抢电视频道;不会彻夜不归... 

      楠哥在这里已经买了房子,一套九十多平米的小三房,南北通透,装修的很精致.我偶尔会去他家.他是个三十岁的男人,结了婚,刚有小孩. 

      我刚进楼道,看见楠哥已经迎在那里,满脸笑容.看到我,他赶紧拉住我的手. 

      "来来来,我们公司元老,坐,泡壶茶,陈年普洱". 

      免不了一阵寒暄,直到已经烧了四壶开水.楠哥还是横躺在沙发上,调皮的象个孩子. 

      "哎,你是不了解我啊.我以前在这里谈了个女朋友,在一起已经有三年多,到该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家人死活不同意.后来父母给我介绍了一个,没过五个月我们就结了婚,现在已经有了小孩.她真的不懂我啊,我们是没有感情的,只是硬生生地拉在了一起.她现在在老家坐月子,只叫我一个月往家里寄点奶粉钱.她哪知道,男人在外边受了许多的苦......" 

      说完,楠哥又呷了一口茶,点上一根香烟横趴在沙发上。 

      虽然他脸上一直带着笑,但我对他的话没有半点怀疑. 

      再次来到楠哥家时,已经多了两个人:女人和孩子. 

      楠嫂是漂亮的,小孩是可爱的.这时候,我已是个多余的人.楠嫂一直在厨房里张罗,不时地叫楠哥帮这帮那.楠哥一边拿着奶嘴一边往厨房跑.小孩安静地睡在摇篮里乖乖的笑. 

      饭菜上来后,楠哥仍在准备碗筷和饮料,楠嫂则去照顾孩子. 

      我想,这一家子是温馨的.想起了楠哥说的话. 

      "单单啊,你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机会去尝试.不过,机会来了就一定不要错过". 

      这就是三十岁的男人.他不能在他的家庭面前说出他的痛苦,因为这是他最后的坚强.楠哥是落寞的,他放弃了曾经三年的感情;楠哥是无奈的,在爱情和婚姻两方面对立的时候,他只有选择后者;楠哥是有勇气的,他是一个公司的主心骨,是一个家庭的支柱. 

      等我三十岁的时候,是不是爱情和婚姻也有了冲突,该如何抉择;是不是也多了两个人,女人漂亮吗,小孩可爱吗;面对家庭和生活我有充当支柱的勇气吗? 

    五   尾声

     汽车一路向北。 

     回家了,虽然北边的冬天很冷。我和sugar一起坐在车上,车窗上已是一层厚厚的水雾,依稀可以看见外边的一片冷黄。寒冬的早晨,仿佛要把一切都要冷寂下来,车厢里响起了顺子的歌声。 

    “可是我好爱你,我觉得我会离不开你。可惜我弄丢了你,慢慢我的眼泪流下来。回家,回家,我需要你,回家,回家,马上来我身边”…… 

     我似乎听见了几声呜咽。看着sugar瘦小的背影,我走过去,拨开她的头发,发现她早已泣不成声。 

    “为什么?……不是说一条道走到黑吗?为什么后来对我冷若冰霜。我不能有一点点的矜持吗?……其实我很喜欢你。” 

     两行热泪终于夺眶而出,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突然,窗外已是黎明。在梦与醒之间,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双眼,竟是湿漉漉的。 

     短暂的梦境,久久不愿醒来。
经验交流 』『 心情故事 』『 论坛精华 』『 我要投稿 皇家记者团